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创建河北省智慧工地示范工程过程评价及年度示范工程结果评定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14』
冀建协智字【2021】9号
各市(含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智慧工地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冀建协字〔2020〕12号),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和河北省工程建设信息智能化协会决定对申报2021年度第三批智慧工地示范工程过程评价项目及结果评定项目进行评审工作(工程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时间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每项工程具体评价及验收时间由评审组与申报单位联系后确定。
二、评审方式
本次评价及验收采用线上会议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线上评审会议入口由评审组与申报单位联系后确定。
评审方式采取线上听取汇报、线上查看现场影像资料和应用数据、专家点评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束后将《创建智慧工地示范工程评价意见书》反馈给申报单位。
三、评审要求
(一)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智慧工地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
(二)各申报单位以PPT形式按照《河北省智慧工地示范工程创建情况汇报提纲》(见附件1)准备汇报材料,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联系方式
郭志敏 0311-68050812、13832330611
何毅博 0311-85200899、15027728199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河北省工程建设信息智能化协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