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10』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通知强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加强指导,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安责险落实有关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充分认识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该保险赔偿范围包括投保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据了解,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所涉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河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省安委办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率已经达到82.45%。
通知明确,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高危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也是企业法定义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及时主动与保险机构联系,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择优选择,灵活多样,及时投保;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将投保意外伤害险等险种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转换,避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保险机构履行事故预防责任,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首要功能作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督促各保险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帮助企业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官网,原文:http://zfcxjst.hebei.gov.cn/xinwenzhongxin/gongzuodongtai/202008/t20200806_290383.html)